四川燃氣大鍋灶安徽省質監局:商用燃氣灶具抽查一成不合格
13日,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其官網通報2014年燃氣灶具產品省級監督抽查結果,共抽取商用燃氣灶具產品20組樣品,抽樣合格率為90%。本次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率與上次省級監督抽查(2013年第三季度合格率為100%)相比,略有下降。
本次抽查的檢驗依據是《燃氣灶具產品質量抽查實施細則》(細則制定依據為:《燃氣灶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》、CJ/T28-2013《中餐燃氣炒菜灶》、CJ/T392-2012《炊用燃氣大鍋灶》。),對中餐燃氣炒菜灶的常明火、內部燃氣管路、炒菜灶金屬部件厚度、氣密性、主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、常明火點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、干煙氣中CO(α=1)、運行噪聲、熄火噪聲、熄火保護裝置、點火率、電氣性能、標識、警示;炊用燃氣大鍋灶的點火燃燒器、火焰監控裝置、氣密性、燃燒器穩定性、燃燒噪聲、熄火噪聲、干煙氣中CO(α=1)、火焰監控裝置動作時間、點火率、電氣性能、標識、警示技術指標開展檢驗工作,本次抽查結果合格率為90%,不合格率為10%。整體質量很好,但有小部分企業質量較差。
本次抽查結果有2家生產企業產品經實物檢驗判定為不合格,均為中餐燃氣炒菜灶產品。其中,合肥人和節能環保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型號規格為ZCTG2-35/70B的中餐燃氣炒菜灶無常明火。根據《中餐燃氣炒菜灶》標準CJ/T28-2013之5.1.2.3規定:炒菜用燃燒器應設置常明火。中餐燃氣炒菜灶設置常明火,是為了方便廚師炒菜移開鍋時,可以關閉主火,節省燃氣,且不用頻繁點火;中餐燃氣炒菜灶允許沒有熄火保護裝置,如果又沒有常明火,這就可能造成意外熄火時廚師誤以為已經關閉了主火,從而燃氣大量泄漏釀成大禍。
另外,安徽冠廚廚房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型號規格為ZCTG2-30/60B的中餐燃氣炒菜灶檢測發現電氣性能項目不合格,具體內容是:電源線實際截面積小于0.75mm2;有一根黃/綠芯線沒有連接在接地端子和插頭的接地觸點之間,線端子對外殼接地電阻大于0.1Ω。造成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企業選用劣質電源線,電源線的橫截面積不足,接地導線未有效連接,這樣存在電氣部件漏電時人員被電擊的危險。